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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召开二届四次纪委全会
发布日期:2018-06-13

6月12日下午,我校召开第二届中共华北电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。会议以两地视频形式进行,校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何华主持会议,全体校纪委委员参会,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。

会上,纪委副书记范立汇报了有关违纪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审理意见,并就《华北电力大学派驻纪检员工作暂行办法》的起草调研过程、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文件的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介绍。与会纪委委员围绕上述两项议题进行了深入地讨论,通过了有关违纪案件的审理意见和派驻纪检员暂行办法。校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何华同志围绕上述议题,就当前纪委的主要工作提出了要求。

全会认为,有关违纪案件的审理报告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、手续完备、程序合规,全会同意审理意见。全会要求,党纪面前一律平等,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、公正地执行纪律。同时,加强党纪教育,强化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守纪律、守规矩,模范遵守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,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。

全会认为,试点开展派驻工作是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式、新探索,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和高度,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派驻工作制度和模式,建立健全良好的、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,积累有益的经验和做法,保证派驻试点工作取得成效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深入。全会原则通过《华北电力大学派驻纪检员工作暂行办法》。全会要求,在听取纪委委员和驻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,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施行。